律师报价,就是个黑匣子。
咱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定这个价格,同时又都很想知道其他人到底是如何给自己的法律服务定价。
在过去6年里,我们辅导了多家律师团队,被问的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应该如何报价才合适?
因此,我们总结出了报价的10大标准,供大家参考,以期给大家的报价提供准绳,充当度量衡。
我们将这10大标准,归类为4类方法:
01成本报价法
1.1时间标准
1.2经验标准
1.3套餐标准
02收益报价法
2.1创收价值标准
2.2减损价值标准
2.3长远价值标准
03市场竞价法
3.1同行标准
3.2非同行替代者标准
04品牌报价法
4.1无品牌低价标准
4.2有品牌溢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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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报价法
1.1时间标准
时间标准,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律师完成这一项法律服务的交付,需要耗费咱们多长的时间。我们就通过时间标准来衡量,应该去给客户报多少价格。
1.2经验标准
经验一般指律师的教育程度、执业年限、成功案例等。
比如,即便我完成当下的这项法律服务交付只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按照时间标准,我只应该收1小时的费用。但是,这1小时的快速高效交付,是基于我过去8年的法学教育,拿到了中美两国律师证,执业6年才获得的经验与认知。
如果不是有我这样的经验,换其他的人来做,可能就要花费10个小时才能完成,或者压根就做不出来,无法完成交付。
因此,我们还可以从自身的教育经历、执业年限以及成功案例等经验标准来给自己的服务定价。
1.3套餐标准
这个标准适合在律师把客户一些看似个性化的需求,梳理成为标准化产品之后,再去做的一种报价。
比如,律师可以将自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报价,归纳成为标准的产品套餐。
时间和经验成本标准的报价往往因人而异,所以个案个议,差异会比较大。
但基于套餐标准的报价会更加标准统一,给客户更加公开透明的报价体验,不会让客户觉得我们是在看人开价。同时,这种产品套餐报价也给我们律师自己提供了一定的准绳,不至于让自己估量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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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报价法
如果说成本报价法是律师从自己交付服务付出了什么的角度出发来定价,那么收益报价法就是从律师交付服务后,客户获得了什么好处的角度来衡量。
同样,收益报价法也可以分为三个标准标准。
2.1创收价值标准
这个标准其实主要是我们站在客户的角度去思考,我们交付的这项法律服务,能给客户多带来多少创收,给他的金库多攒下多少钱。
比如,我们帮客户解决争议问题,采用了谈判和解的手段。那么我们就可以基于增量创收的价值,给客户算一笔账。
假设我们不帮他做谈判和解,或者他自己去做这些事情,他能拿回来的钱只有50万。但我们去谈,可以给他拿回来万。这多出来的50万,其实就是我们律师给到客户的创收价值。
我们就可以基于增量价值的这一部分,和客户去谈风险比例了,这其实和诉讼报价一样。
2.2减损价值标准
减损价值,即衡量通过律师交付的法律服务客户减少了多少损失。
同样以谈判和解为例。
假设客户是被要钱的一方,如果在律师的帮助下,他最终没有去吃官司,而是我们帮他和要钱的债主去谈判,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同样也可以来算一笔账。
比如,本来债主是要万的,但是通过律师的谈判,最后谈到50万就可以了结了。那么就相当于,我们为债务人减少了50万的损失。
因此,律师其实也可以基于减损的这一部分价值,来和客户谈风险比例的问题。
2.3长远价值标准
创收价值和减损价值标准更多是基于单笔服务去计算的。
但一个单案事项,所涉及到的利益并不仅仅局限在当下,而更可能会对客户产生长远的影响。
比如,劳动争议的案件中,企业和劳动者起了冲突,劳动者闹到法院要求的索赔额是3万,律师帮企业搞定了这起官司。
但案子结束后发现,如果这家企业不做《人力资源全流程合规整改》,那么未来企业可能不止赔这3万,有可能是30万。之后除了这1个员工以外,还可能会有10个员工也都以同样的原因去告企业。
那么,我们就可以顺势推出律师配套的一些法律服务。就像患者发生了一次病痛后,医生不仅帮他们止住这次疼痛,还要医治掉根本病灶,从而杜绝病患的再次发生。
因此,从长远价值来看,即使客户的诉讼案件标的额只有3万,但律师仍可以收上10万的律师费。
因为我们不仅帮他打了官司,还能帮他去做类似《人力资源全流程合规整改》等后续的专项服务,给他客户带来长远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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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价法
这类方法其实很常见,就像我经常会被律师伙伴问,你知道其他人是怎么定价的吗?
基于市场普遍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两个标准来考虑自己的定价。
3.1同行标准
律师伙伴,当然是我们参考的一大选择。
我们既可以参考本地的同行,也可以参考全国的同行。本地的同行,可能更适合参考本地律师做的比较多的一些,更依赖地域获客与交付的法律服务类型,比如,本地客户在本地法院的官司。
而非本地同行,全国范围内的同行怎么定价,则对于不依赖于地域交付的服务的参考性会更大,比如在一个四线小县城的企业赴美IPO业务,这类业务的准入门槛比较高,全国范围内,能做的团队基本上分布集中在北上广深,全国范围内的价格都会在一个区间内。
3.2非同行替代者标准
除律师以外,还有一些非同行替代者,他们的报价也值得我们去参考。
比如都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很卷,同行开低价,像法律科技公司、法务公司这类非同行的替代者价格也很低。
这就会让大家焦虑自己的常法服务应该怎么收费,开始担心自己的价格是不是过高。
再比如,现在市面上针对企业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等咨询公司越来越多,这些咨询公司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比律师的高不少。
这同样也能刷新我们的认知,发现原来我们律师提供同样的服务,收取的费用还不算高,市场上为此付更多的钱也是愿意的,那咱们就可以尝试打破定价的天花板。
所以,非同行的替代者既可能拉低咱们律师报价的底线,也可能抬高律师报价的天花板,同样也值得我们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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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报价法
品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获客端的营销品牌,一种是交付端的口碑品牌。
好的品牌,能够带来溢价,没有品牌,或者杂牌,价格就只能挨着着成本走。因为品牌,能够给用户、消费者、客户带来品质始终有保障的安全感。
就像妈妈们去商场买奶粉,都会觉得大品牌的奶粉会比杂牌的奶粉更安全,愿意选择大品牌的,即便大品牌的奶粉更加贵,但是大家还是愿意买。
品牌报价法重点就是在消费者、客户心中,树立起“品牌”。自己认为自己有品牌是没用的,只有你的客户认可你有品牌,才会有品牌效用。
4.1无品牌低价标准
无品牌,就是客户对咱们律师的服务品质,没有认知,只会在谁的价格更低中,挑选出价格更低的律师,而不会看重这个律师的交付品质是否在线,交付是否始终如一保持稳定。
如果律师被客户划分到无品牌的范畴,那么咱们法律服务的报价自然就很难提上去。
4.2有品牌溢价标准
有品牌溢价,用一句俗话说,就是客户愿意花钱请更贵的律师。
就像众所周知的红圈所,它的价格就会比普遍律所报的价格要高一些,这就是因为红圈所的品牌已经在客户这里立起来了,所有,红圈所的报价是含有品牌溢价的。
大家经常会看到,很多的律所和律师都很努力地让自己在各种荣誉榜单里“刷屏”,其实是一种看得见的品牌营销行为,俗称“打榜”。
但是,还有一些看不见的,客户也能感知到的品牌行为,就是通过办好手下每一个案件,让老客户成为你的品牌推荐官,实现裂变,只要他身边的人有法律问题,他第一个就会推荐你过去。
这也是很多老律师,看似很低调,没有打榜刷屏,但是老客户口碑很不错,他的报价自然也就随着口碑品牌积累,越来越有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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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一个好的报价,不仅需要律师的个人底气,也需要有策略多标准的“瞻前顾后”。
期待今天分享的律师报价10大标准4类方法,对大家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