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和法务都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性法律人才。在现今我们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律规定逐年细化,合法经营,防控公司法律风险,化解经营中的矛盾,减少诉讼风险是每个企业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有的公司聘请了法律顾问,有的公司设置了法务岗位,有的公司外聘了法律顾问同时又在公司内部设置了法务岗位,那究竟是哪种方式更为合适呢。
要想衡量哪种方式更为合适,就需要分析聘请法律顾问和设置法务岗位的优势和缺点各是什么。本文仅从专业优势方面分析,不涉及成本层面。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因为法律顾问一般都是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该律师不但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保证了法律的专业性,更是经历了大量诉讼案件、专项非诉案件的锤炼,具备较强的诉讼经验,处理矛盾更为专业,防控风险更为精准,一旦发生诉讼后更能增加案件的胜诉率。但缺点是律师平时案件多,时间比较紧张,在需要服务时公司须提前和律师联系,以便律师安排时间。
公司设置法务岗位,法务岗位的入职人员属于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岗位的人员一般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保证法律的专业性,法务人员融入到公司的各业务条线,能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的法律需求,提供全面的、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且时间充足能极大的保障公司的需要,能随时随地的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但缺点是法务人员受公司制度的约束,受公司领导的安排,在工作安排、纠纷处理、风险防控上不能独立地从法律角度做出判断,受公司领导不专业的意见干涉太多,会影响法务人员的专业判断。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聘请法律顾问和设置法务岗位各有优点和不足,如何将各自的优点发挥,避免缺点,更合适的方式就是同时外聘法律顾问和设置法务岗位,同时由公司的法务人员直接与外聘的法律顾问联系,保持专业的纯洁性,这样可以更好的发挥外聘律师的专业精准性、诉讼经验,保证案件的胜诉率,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法务人员的全面性、综合性,最终为公司提供全面、精准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