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来啦丨这些关于执行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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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湖法院执行局法官洪光军走进《心仪有说法——法官在线》节目,和大家一起聊聊执行那些事。

下面,带大家解锁一下有关执行的法律知识。

Q

执行立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A:

一是要注意执行时效。法律规定执行时效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超过执行时效申请的,法院依然会受理;但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另外,在判决生效后可以通过主张权利等方式实现执行时效的中断,但必须要保留证据,比如书面发送函件(函件及快递单)、现场催讨(照片视频)、电话短信(聊天记录)等。

陈某与胡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是年1月5日,因此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年1月5日前申请执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持续催讨并保留证据。后申请执行人在年5月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提出时效抗辩,申请执行人虽主张有电话联系,但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本案最终裁定不予执行。

二是要提供完整的材料。常规的申请执行的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身份证明材料等等。另外,当事人应当在申请执行时填写首执笔录,首执笔录可以现场填写,也可以提前填写。为方便申请执行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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