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应急救援中心
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森林草原消防队员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邯郸市应急救援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70名。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概况
本次招录的单位为邯郸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邯郸市应急救援中心,工作地点位于邯郸市复兴区。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录。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拟录用人员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各种考(测)试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四、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岗位(劳动合同制),共70名。
五、工作待遇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提供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首次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为5年,新入职森林草原消防队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每月工资约元(含个人缴金),逐年增资。按照有关标准,缴纳四险一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
六、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森林草原消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
3、身高65cm以上,年龄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无腋臭,无纹身,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标准体重=(身高-0)kg;
4、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持有准驾B证(含)以上驾驶资质的可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有消防、水域、矿山等救援实战经历的人员身体条件达标,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优先招录;
6、户籍不限(长期居住地在邯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2、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按时解除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森林草原消防工作的。
七、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4月24日至5月0日,在邯郸市应急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