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献县法院速裁团队特别程序化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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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献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年11月12日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将调解协议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书邮寄到献县人民法院,同时在网上申请立案。

司法确认程序通常情况下是无需开庭,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但是本案中三方当事人均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申请。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速裁团队陈春雷法官充分利用华宇互联网庭审系统对三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三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之后三方当事人以网上签字的形式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速裁团队依照法律规定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送达了当事人。

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司法确认程序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调解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又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相比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具有更为高效、便捷的特点,应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在诉前化解纠纷,节约司法成本。

作者:高新华左菲菲

编辑:葛雅纯

审核:陈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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