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地理环境以及华夏先人的生产生活方式造成了中国法律起源的独特性,相应的,中国法律的起源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战争与法律纵观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法律,大家会发现刑法处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这是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之一。中华古文明发生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就是战争。通过战争,各部落相互交流,融合,推动了文明的发展。在古代部落联盟时期,战争从未停止过。在黄帝部落联盟取得中原盟主地位之后,产生了外邦臣服的观念,所有外邦必须听从盟主的号令,并按时缴纳贡赋。对于反抗的部落,自然就采取武力镇压的方式。
在不断的战争中,产生了俘虏的问题,如何处置他们,是个大问题。同时还有生产力的发展导致部落内部关系复杂化。在部落联盟的早期,是靠着个体对群体的依赖实现管理,可随着部落的发展,必须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才能保护部落首领等人的利益。于是,对外讨伐的兵逐步演变成了对内惩罚的刑。
2.血缘与法律
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华夏先人形成了聚族而居,安土重迁的生活习俗。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部落管理机制,充满了血缘因素。同时,华夏先民们自发形成了对祖先的崇拜与祭祀。因此,中国法律的起源与血缘和婚姻密切相关。
中国国家的起源与职能分化,走的是部落的职能分化和内在机构直接转化为国家的方式,因此旧的社会结构直接成为了国家之下的新的社会结构。在法律形成过程中收到血缘和婚姻的影响。作为重要社会结构的血缘,婚姻关系则受到法律的保护。
3.祭祀与法律
华夏先人们自发形成了对祖先的崇拜,通过一定的典礼,仪式逐步演变成带有宗教性质的祭祀活动。部落的首领掌握着祭祀祖先的主导权。他们声称自己能与祖先对话,寻求祖先的庇护,以此来巩固自己的地位。祭祀便被推上了与战争相同的高度。
然而祭祀并没有反馈活动,祭祀是否得体、有用,只能通过严格的礼制来决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流程。参与祭祀的人选,贡品的数量及种类,参与人的站位,等等都有严格的要求。祭祀体现了参与者的地位、身份等,反应了部落的真实情况。在首领和长老的推动下,祭祀成了部落头等大事,慢慢发展为受强制力保护。
4.裁判与法律
这一特点并不仅是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起初人们并没有意识到需要统一的,强制的措施来管理秩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关系越来越复杂,产生矛盾不得不需要通过裁判的方式来处理。慢慢地,人们从民事、刑事等裁判案例中提取基本标准和原则,制成法律规范。
史书记载,帝舜任用皋陶为“士”,执掌刑法。皋陶的任务有两个,一是裁判,处理各项事务。二是收集各类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的案例,作为以后此类案件的参考。
5.民族融合与法律
三大部落的征战导致不同的部落之间相互交往,不同的习俗、观念和管理方法在交往中相互融合。三个部落因为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了不同的刑罚处罚方式,不同的部落间相互借鉴,以便更好地管理本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