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催收公约来了超出法律规定部分不得催

『《催收自律公约》指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编辑/杨晓艳

来源:P2P评论

P2P评论讯3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举行《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以下简称《催收自律公约》)签署仪式。互金通讯社了解到,《催收自律公约》共计5章31条,主要适用于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

《催收自律公约》指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另外,从业机构应建立催收业务系统,该系统应有效支撑债务催收过程管理和债务催收行为管理;从业机构所开展的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

在行为规范中提出,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据协会介绍,此前,为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根据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当前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及协会履行行业自律的相关职责,在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协会深入研究国内外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广泛征集政产学研各方面专家的意见,经过多轮论证,制定形成了《催收自律公约》,并已于3月17日经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李东荣在签署仪式上指出,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问题复杂严峻,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已成为行业发展当务之急,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自律与监管联动”“宏观与微观并重”的指导思想,扎实做好《催收自律公约》制定实施等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自律相关工作,协会所有会员单位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时,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催收自律公约》要求,发挥带头作用,为行业作出有益示范。

以下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全文: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相关当事人及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以下简称从业机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是指通过互联网借贷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催告提醒服务。

第三条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的基本原则是遵纪守法、规范审慎、保护隐私、严格自律。从业机构开展债务催收业务时应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第四条如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第六条从业机构应依法合规向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债务逾期、违约及催收相关信息,防范多头借贷、过度借贷。从业机构应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失信债务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第二章内控管理

第七条从业机构应建立健全债务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及投诉处理制度等。

第八条从业机构应建立催收业务系统,该系统应有效支撑债务催收过程管理和债务催收行为管理。从业机构所开展的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

第九条从业机构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债务催收工作,并组建专业的债务催收团队。从业机构应加强对债务催收团队的管理,定期开展催收业务知识及合规操作培训,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罚,并保留违规记录。

第十条从业机构应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隐私,不得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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