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张迎迎)在寻求法律援助的路上,一些困难群体常会遇到无力支付司法鉴定费、因案致穷等困境,导致其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为保障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日前,广东佛山首个法律援助慈善项目——佛山市南海区“法相随”法律援助慈善项目启动,该项目由南海区司法局联合南海慈善会、佛山市福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发起成立,着力解决受援人及其近亲属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期间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诉讼活动费和临时性基本生活费用等现实问题。
为了规范“法相随”法律援助慈善项目的捐赠、使用、监管,促进项目服务有序、良性运作,为南海区困难法律援助服务对象慈善项目工作提供稳定、持久的资金支持。日前,由区司法局、区慈善会及社工机构联合运作,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法相随”法律援助慈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项目统筹、执行、监督方面进行了规范。
《办法》指出,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负责整体统筹、领导和监督,南海区法律援助工作室负责运作,区慈善会监管,“法传情”南海区法律援助社工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负责执行。
《办法》对项目资助标准有严格规定,主要包括医疗救助、办案救助、临时救助,其中临时救助将根据申请人经济困难程度,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及物价水平,一次性提供包括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在内的临时生活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含)元,直接在区法援工作室审批即可,可以实现当天审批当天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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